时间差不多了。
聂简臻走近了些,冲舒云鸥弯起手臂。
舒云鸥没动。
她仰起头,冲聂简臻眨巴眨巴水亮的眼睛,语气可怜巴巴:“二叔,我想换鞋。”
舒云鸥生得很白,在光下更是透出一层瓷釉般的粉嫩,眼睛又圆又黑,睫毛轻颤。
又可怜又可爱。
聂简臻看她一眼,几秒种后,又看了一眼。
不得不承认,舒云鸥确实是个明眸皓齿,见之难忘的美人。
即便是撒野的小奶猫,也是其中最漂亮的那只。
舒云鸥不知聂简臻在想些什么,也并非真的要换鞋。
只是试探。
如果聂简臻同意,那当然很好,下一次就可以更大胆一点。
如果他不同意,就……
就下次再试呗。
反正脚下这双鞋也完全没问题,只不过会有点痛。
聂简臻的视线扫过舒云鸥的脚背,眉头跟着一皱,随即拨通任必行的手机。
“换一双新鞋,还有创口贴。”
闻言,舒云鸥的两只脚不自在地往婚纱裙摆下藏了藏。
这双鞋是她和聂怀畅一起选的,好看是好看,却是硬皮材质,对舒云鸥的脚极度不友好。
只在婚礼彩排时穿过一次,脚背上就磨出了并排的三个血泡。
聂怀畅用了一整天都没发现的事,聂简臻竟然能一眼就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