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个大爷管闲事:“你说你一个大小伙子站一会儿能累死?还不够你折腾的。”
白朗笑笑没说话。
他犯不着跟谁逞口舌之快,也没必要说我这是养精蓄锐。我今天天不亮就在奔波了,我现在不抓紧时间休息休息,晚上哪来的力气陪我女朋友?我现在在你们面前认怂无所谓,晚上不能在我女朋友面前掉链子。
绝不能因小失大。
反观蔚然,搁着个大床暴殄天物,只靠窗坐在一只沙发扶手上。
望着窗外的天色由明到暗,百转千回,她渐渐倒不觉得时间过得慢了。她问过白朗一次,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她的。白朗没说,说秘密。她不能对他严刑逼供,只能问自己:那你呢?那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他的?
七年前的冬天,她第一次见到他,她像余安诚的“走狗”一样将他扑倒在雪地里。没有人知道那一刻,她有多痛快。痛快的反义词是什么?嗯,憋屈。当年二十岁的她,无论是在邵梅的面前,还是在余安诚的身边,越是一副混不吝的德性,便越是在掩饰她的憋屈。
从那一刻便喜欢他吗?不知道。
后来便总能见到他。
她让他好好学习,嘴上说着让你余老师省心,实则还不是为他好?将来考个好大学,路便会宽。她自称师娘,摆谱摆上天,实则还不是要和他划清界限?他罗里吧嗦地让她多吃、多穿,怪她生病,这像是一个普通朋友该管的吗?这能不和他划清界限吗?
可没想过是不是喜欢他。
没想过会栽在一个臭小子的手里。
嫁给余安诚那天,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
她在聚光灯下喜气洋洋地亲了余安诚的脸,啵的一声,留下个唇印。
没来由地,她觉得宾客中有一束目光既炯炯,又黯淡无光。
她看都不用看也知道是他。后来,她看到还没等婚宴开席,他便离开了。她知道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清、道不明是哪里不对劲,只好去他离开的必经之路上假模假式地吸了一支烟,若无其事地叫他臭小子。
从那之后,他便消失了。
再后来,想他吗?她不知道。只是再没痛快过,久而久之几乎忘记了痛快的味道。
再见到他,是五年后了,在她最难最难的时候,说句丧气话,当时她过了今天都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她曾以为他是老天爷给她派来的救星,在她不经意间缝合她心里的伤口。直到她知道他就是“等你来”,才知道不关老天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