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森·潘怎么都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可谓现世报,来的是那么快,好像天边涌来的一场急雨,让人措手不及。

当初在汉尼拔海贼团空间站众位无人区海贼团领袖举杯庆祝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好像昨日的事情那般清晰。

艾伯特的沉静,还有他手中的龙舌兰,依然像魔咒一样在他脑海挥之不去。

汉尼拔的粗鲁与豪爽,混合在羊肉与韭菜花酱带来的鲜美与辛辣中,叫人印象深刻。

一想到泊伊尔·本,便会记起他的大胡子,记起他三十几岁还没嫁出去,好像一头母猪般膘肥体壮的女儿。

还有隆美尔,当初他左拥右抱的两个美女如今正一丝不挂躺在距离作战指挥室不远的团长室那张足以容纳5人休息的大床上。

对于唐方的嗤笑,对于拜伦的嘲弄仍旧在耳畔萦绕,他甚至在吃完早饭第一时间摸出烟塞进嘴里那会儿,还在琢磨“迪拉尔”的情况如何,那姓唐的小子昨晚睡的香不香,拜伦会不会像吃了一只苍蝇那么烦躁与恶心,还有,史蒂芬·苏与陈剑二人怎么样了?是内疚呢?还是自责呢?若换成是他,只怕早举起手喂自己俩大嘴巴子了。

一切是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好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富有生活气息与艺术气息。

尼古森是一个海盗……一个海盗头子,但他一向不认为自己是个粗人,相反,认为自己是一位雅士……不是文人的雅士。

尽管他没读过多少书,又跟一群刀头舔血,满脑子除去钱就是女人的海贼为伍,闲暇时间却总会挑出几部经典文艺片,来细细琢磨里面的人生哲学,思想情感,比如许多年以前的《海上钢琴师》,《肖申克的救赎》,再比如近代的《星联之殇》、《我,莫里斯奴》。

他认为自己很特别,跟别的海贼不一样,是一个有内涵,有才气,有思想的文艺范儿海贼领袖,不像汉尼拔、隆美尔、泊伊尔他们,都是一群粗人、蛮夫。

就像他赋予海贼团的名号——黑珍珠,比隆美尔的“眼镜蛇”不知文雅多少倍,还很响亮。有些人骂它娘里娘气,那简直就是放屁。

还有汉尼拔·辛那个放羊的,要多土鳖才会拿自己的名字作为海贼团的名号啊,真没文化!

他认为双方的差距并不仅仅局限在文化水平上,还表现在对待人生方面。

就拿那两个躺在他床上的女人来说,被隆美尔用过又如何?只要他喜欢,两个女人乐意伺候他一辈子,这就够了,以前的事情何须计较?人永远活在当下,而不是从前,要学着原谅,秉持一颗宽恕之心。

尼古森觉得也只有像艾伯特这样的聪明人才配跟他平起平坐,把酒论交,至于其他人,哼哼……他打心底抱有鄙夷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