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心里默默叹息:这位是不是遇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了。
他连忙轻声安慰:“屈兄,广州港发生的事我已听说了。只要您出具广州市舶司给出的货损清单,我这边就会按照货损价值给您赔付。”
但凡船只损失,船主多要报至港口市舶司,市舶司可以给予盖有官印的一份文书,证明船只确实遇上了船难,有所损失。
像戴朋兴那种,船只损失在远海,只有他一人费尽周折才得以逃生的,证明会比较难办:但像屈察这样,船难发生在广州港外的,由广州港出具这种“海损报告”,应当很容易。
“这么大方?”
海事茶馆里顿时发生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这些海商船主们,平日里都讳言“船难”二字,可是他们大多心里清楚,无论是多熟悉的海路,多么精明能干的船长和水手,只要船只置身于变幻莫测的波涛之上,风险就始终如影随形。
早先明远提出他要为海上的船只“保险”的时候,多少人认为他是“脑子有坑”,又或者是某种新奇的骗术伎俩。
真出了事,便有不少不肯相信的海商想要拆台看热闹,看看这小郎君到底如何收场。
谁知明远爽快无比,只要对方拿出了市舶司提交的“海损报告”,就能把损失的货款全部都赔付给屈察。
原来……明远当初承诺的那些,都是真的呀!
一时间不少海商与此刻的屈察感同身受——他们的商船或多或少地经历过与大海覆舟、海上盗匪这等巨大的风险擦肩而过的事,能够体会屈察此刻的痛苦与绝望。
若是在这等绝望时刻,有人能够将损失尽数赔来……
有人能够记起屈察早先是向明远交了1000贯的“保费”的,但是此时此刻,那1000贯,和亟待赔偿到手的四万贯相比,那简直不值得一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