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
我抱起这孩子,很轻很瘦弱,一看就是好久没吃肉的恶鬼样。都皮包骨头了,眼窝也陷了进去。
我想,我是用几袋牛奶跟一盒饼干换回来一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万圣节快乐!我又手爪子不安分地开坑了!目测这是个长篇,没有啥深刻的寓意,就是爱恨情仇狗血苏小白文。
依旧是第一人称,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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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不太会照顾人,因为我连自己都照顾的不是太好。
而这个高烧的孩子硬撑着活了过来退了烧,除了我的照料,其他的靠的全是他自己的运气跟体制。生命力可真是顽强。而且最有意思的是,这孩子开了精孔,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学会了缠。那包裹在他周围的薄弱的气让我觉得很惊讶。
这是否就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人品啊。
用手试探了下这孩子的体温,已经稳定下来了。我从破烂的箱子里翻出一套哈克玛的衣服,很大,就让这孩子先套着。很麻利地将这小家伙扒了个精光,我看到他身上有些皮外伤,以及青肿的淤血,最壮观的大概就是那肋骨了,瘦的皮肤都要凹下去般,也许我真的可以用他的肋骨弹琵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