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隐猜测,吴仲轩大概就是那些“财大气粗”的人中的一员,不然怎么会了解得如此一清二楚。
“你虽然是去办正事,但若有难得的机会,可不要放过啊。”
吴仲轩的口气颇有一种“过来人”的稳重,陆小凤自然心领神会,也勾了一下嘴角。
聊了一会,两人婉拒了吴仲轩的晚饭邀请,决定早点回到住处。
“明天去买几件衣服吧。”陆小凤挠了挠头,“小尺寸的男装可能比较适合你。”
“是不是还得粘两道胡子在脸上?”林暮隐摸了摸自己的人中,盯着陆小凤的两撇胡子看了看,又笑出了声。
陆小凤叹了口气,说道:“若不是我嘴上这两道眉毛,出了门怕是没人认得我。”
林暮隐伸出手来,指了指陆小凤身上的大红披风,调侃道:“除非是色盲,不然老远见了这大红披风,也还是一样能认出来。”
陆小凤无奈地撇撇嘴,说道:“或许我哪天应该偷西门吹雪的白衣服穿,看会不会有人认错。”
说到这里,他又回想起了自己刚刚和那个男人的交谈内容。
西门吹雪虽然明确地表示,自己将林暮隐作为知己。但到底是兄弟之情还是别的,西门吹雪没有去想,陆小凤也不敢去想。
毕竟剑神是神,不是普通人。
“西门吹雪…”陆小凤斟酌着合适的用词,“可能会有些难相处,之前要你和他一起行动,会不会有些为难。”
林暮隐反而被问得一愣,她下意识地反驳道:“怎么会,真要说,也该是我有些不足之处。”
看到她毫无知觉的脸,陆小凤又头疼起来了,他挠了挠头,明明是大冬天,却感觉后背湿了一半。
自己虽称不上巧舌如簧,但今天就好像被烫了舌头,说起话来格外的词不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