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进口公司,为此又派了一名要员来钱塘,负责草签引进协议。连带着某个总局也派人来见证。
同样,也少不了提供高层报道的媒体人——这种待遇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就跟历史上可口可乐公司第一个做到“在央视赞助购片、换取播放外国品牌片头广告”这事儿之后,从新华社到《人人日报》,乃至央视自己的新闻节目,都报道了此事。
也就是说“首次获播外国广告”本身,也是可以作为一项新闻专题的。这样一来,事实上是得到了二次的媒体宣传。
谁让广告也有可能是创造历史的、某一领域第一次出现的广告呢。第一次的事情,都是可以作为新闻的。
“合作愉快,很荣幸能作为中影进口的首个海外品牌赞助商。”面对谈判来宾,顾骜也非常之客气,草签之后跟对方握手寒暄。
任何事情拿到一血,都是很值得纪念逼格的,以后的人写商业史说不定会提到呢。
事实上,如果顾骜之前略微松松口,不追求“贴片外国品牌的广告”,而只是“随便贴个广告,国产品牌也行”。
那说不定这事儿还能更快办成,就海处长遥控请示一下,就有权限签了,根本不用京城再来人。
不过,顾骜却坚持了。
因为既然要创造历史,那就要一步到位。
如果这次他只是“时隔5年后、在国家对于此类交易规范化、中影进口已经成立后、再次卖出贴片广告捆绑电影版权”,那么,这事儿就没有写入历史的价值了。
5年前,中影进口还没成立时,这种灰色的、没有界定的生意已经有人做过了,那有什么稀罕的?(虽然5年前也是顾骜第一个做的)
而且,只要顾骜没有创造“外国品牌首次贴牌”这个历史,那就意味着这个点的历史将来还是能被别人创造。说不定半年之后,可口可乐就会按照历史惯性跑出来,拿走这个细分的“第一”。
既然如此,顾骜哪怕是为了堵一把可口可乐,不让可口可乐创造历史,也得多这个事儿啊。
《第一滴血》和《终结者》的贴片,就留给天鲲和佳得乐了,尤其是佳得乐是100美国品牌、但是被中资收购了。
到时候电影一放,肯定会形成话题,对商业和政策敏感的人,首先会从这个点上意识到“国内居然允许美国品牌贴片广告了”,然后就会注意到“这个美国品牌原来是被中资公司收购了,那这家中资公司得多牛啊,原来红牛已经强大到不仅在国内是第一,还能收购美国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