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可以慢慢谈。首先因为他是个人身份投资,那话语权肯定是不能跟历史同期的行政院发展基金相比的,让给张仲谋的团队一个更高的估值也是必须的。
而顾骜知道张仲谋的能力和他商业模式的潜力,更重要的是知道这种模式对于补全顾骜自己的电子信息产业链、确保供应链安全性有很大意义,所以即使给张仲谋更高的估值,他也不觉得亏。
于是短短几天的谈判后,历史上湾湾行政院发展基金给的5000万估值,到顾骜这里让步到了1亿美金。
本来么,其实八千万、九千万也都是能谈的,但顾骜更在乎的是快刀斩乱麻形成的震慑效应,所以也懒得计较最后千把万了,直接给个一亿,那就从八位数到九位数,可以暂时冲击一下谈判对象的感官,让对方因为震撼而暂时智商下降。
千万别觉得奇怪,一个有震撼力的金钱数字,有时候是会让本来冷静的人、暂时因为思想冲击而智商下降的。
谈判临近结束时,顾骜看得出来,张仲谋对于“他本人及他的团队值1亿美元”这个价格,还是非常满意的。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张仲谋算了一下之后,觉得依然会被顾骜持绝对大股,怕将来经营决策依然被顾骜掣肘。
而顾骜是不太可能再引入其他巨头股东的,这就跟历史上张仲谋在湾行院发展基金拿到的格局截然不同了。
历史上,湾积电起步的时候,各家之所以是42、22、21、15的股权格局,为的就是张仲谋跟常先生说好了,平时行发基的42是授权给张仲谋自己的15,一起合并决策的,行发基是不管事儿了。
这样,日常张仲谋就能得到57,平时不用开董事会、股东会,就能把战略和战术层面的事儿都定了。
同时,万一将来湾湾最上面发生变化,行发基被某些想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势力掌握了,那么张仲谋只要联合台塑七家或者飞利浦的任何之一,就能有36的投票权,超过了30这条红线——
在公司法健全的国家,30线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就意味着小股东可以通过“集中投票制”确保在董事会里依然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有己方的董事席位,同时可以借助这些席位有效制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
具体的操作很复杂,没必要在不喜欢学习公司法的诸位看官面前水字了,有兴趣自己度之即可。这儿只要记住30股权这条线很重要即可。
(打个简单比方,在公司法没有定“集中投票制”的国家,一家公司选举董事的时候,就会存在比如3个董事席位,每个席位选的时候都有100张票,而大股东联盟手上有60张票,那就意味着第一个位置上大股东的代言人有60票,选上了,第二、第三个位置类推,全部3个董事都成了大股东的人。
有了集中投票制后,小股东可以把手头的40票乘3次的机会集中行使,也就是选第一个、第二个人的时候他一票也不投,不浪费,反正抢不过,选第三个董事的时候120票全部投出来(当然多出来的20票还是要浪费在前面的,不能溢出),这样可以确保董事会里至少有一个你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