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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前最后一点时间,顾骜和韩婷被带到了许书标本人的办公室。

1982年的许书标和马特施茨,都还只是家产数百万美元级别的存在而已。因为红牛还没打入海外市场,这俩人的身价跟30多年后差了几千倍。

看到顾骜进来时,马特施茨的表情是有点恨得牙痒痒的,而且丝毫不想掩饰。

对于马特施茨来说,顾骜就是一个他谈得差不多时,突然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太卑鄙了。

“……这就是我的条件,许先生,刚才你儿子应该都转述过了,行不行,一言而决吧。”顾骜很干脆。

许书标摇摇头:“顾先生,我也算是出生在中国,跟你们港商也有点香火之情。我觉得生意不是这么做的,马特施茨先生盛意拳拳、而且是他先想出了这个合作计划。你作为后来者,只是仗着钱多……”

“300万,再不答应就没机会了——如果你太贪,我不介意复制你的配方,然后弄个‘热牛热血牛’什么的,重新砸广告推广、组织生产。”顾骜步步紧逼,浑然像神豪片里的恶少。

许书标气息一窒:“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临时觉得,为什么我们不能三方一起合作,把这个事情做好呢?世界那么大,你们一上来就说,对东南亚市场没兴趣,那空白的十几国,都可以留给我去慢慢拓展。

你们一个想要欧美,一个想要中日韩,这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那我把欧洲市场的全部权益转让给马特施茨先生,把东亚市场的全部权益都转让给顾先生你,大不了你们都比原计划的全球买断少出点钱好了,凑份子一起把这个生意做了,难道不好吗?

你们任何人都没有精力在全球同时推广铺开红牛这个品牌。现在大家分片努力,不是更快把红牛这个牌子共同做好、互利互惠?”

韩婷在旁边听了,暗忖:原来许书标这老儿打的是这个主意……难怪,站在他的立场上,确实这样是最赚的。

对他来说,红牛的饮料品牌越响亮,对他的东南亚市场也是有好处的。毕竟如果他在宣传的时候,可以宣称这是一款“在欧美和中日韩都大受欢迎、打入国际市场”的优秀产品时,本国和东南亚其他国家的销量,肯定是会暴涨的。

毕竟,东南亚国家普遍没什么民族自豪感,他们对强势文化的认同是很严重的。

想不通这一点的,可以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后世一个中国人,如果听说某款国货在美国卖得非常好、被美国人都赞不绝口,那肯定国内也会跟风疯买,极大促进销量。

在新马泰,一款饮料如果能给人民“这东西在英国被捧疯了”,那消费者喝的时候,肯定觉得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