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着良心说,顾骜上班四个月,原先真没参加过“团建”,也没沾过单位一毛钱福利上的好处。
反正如今单位搞活动也不多,此前他上班的日子撞到的机会也就两次。他都用紧急任务加班、出差混过去了。
主要是因为顾骜太有钱了,他怕额外出手阔绰请客会招摇拉仇恨。公事公办不请么,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大家都多多少少知道他家里有钱(只是不知道他到底多有钱)。
所以不如躲了,免得里外不是人。
如今要重新融入团队,难度就比较大,处处得小心翼翼的。想请大家吃饭打保龄球还得巧立名目,不伤人面子,并且确保不谈正事儿,免得将来被歪曲成“腐蚀同事”。
……
这天,已经是八月初,又是一个深夜,顾骜带着酒气回到宿舍。(晚上8点以后回来就算深夜了,时代特色)
“又这么晚,喝酒去了?最近到底怎么了,不会喝就少应酬嘛,又不是求人办事。”
正在台灯下伏案写作的萧穗,打了一盆凉水,心疼地过来给他擦脸。
“跟技术市场办和政策研究室、外服法律司的一群同事多聊了会儿,就去打了个球。”
顾骜洗了下脸,随口诉说,并不是那种妻管严向老婆解释的语气。
他办的是正事儿,有什么好解释的。
这年头,如果没有人改变历史的话,距离京城第一家卡拉ok(当时还不叫ktv)和第一家肯塔基家乡鸡出现,还要五六年呢。
除了刚出现的保龄球外,实在是没别的娱乐活动了。
要不就是去舞厅跳舞,但那玩意儿显然不适合正儿八经的同事活动。
“你自己觉得对就好,我不管你,我只要你身体好好的。”萧穗也知道顾骜不会干坏事,非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