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依旧认为小丑不应该失败——

设身处地想想吧,金并——一个天天坚持锻炼的有钱人——有钱就代表他惜命,买得起昂贵的运动器材,再加上他身处被众人所注视、所觊觎的位置,这激发了他作为人类“惜命”的本能。

再看看小丑——整天待在(or被蝙蝠侠捉回)阿卡姆,那个地方显然也不可能有健身器材之类的玩意儿(布鲁斯·韦恩:你们准备拿我的钱做什么?),虽然手段很多,近战能力却真的算不上很高。

再加上小丑也在看到了金并之后下意识地认为他的战斗力受到了……的限制,行动上下意识地受到了“轻敌”debuff的影响……各种因素叠加,出现这样的戏剧性转折也是理所当然。

……

“……”

在被扔出去之后,好半晌,小丑都没有任何动静。

没有人敢走上前看一看。

毕竟——小丑不可信,这个事实,所有哥谭人都心知肚明。

谁知道这个疯子会对那个“好心人”,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呢?

啊不,我说错了一句话。

不是“没有一个人”。

金并拿着手杖,一步一步向着宴会厅的另一头走来。

“小丑(joker),是吗?”金并居高临下地望着对方,语气并不阴冷,却使人莫名有种不寒而栗之感,“我想,你大概不知道——在纽约,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在我的地方,对我——金并,说出这样的狂妄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