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菲斯克单手提起了小丑的衣领, 一把将他丢到了宴会厅另一头的桌子上, 小丑因为惯性滚到了桌子底下, 盛着酒水的高档酒杯滑落下来, 砸碎在地上之后的碎片溅射了他一身。再加上那些颜色各不相同的饮料也顺着倒下的杯子流到了他那身(不知道在哪里订做的)紫色西装上,让他看起来越发的狼狈不堪。
宴会厅里仍然一片死寂。但是和刚才比起来, 气氛似乎有了点变化。具体是什么?不知道。
“是谁给你的胆子, 在我的宴会上搞出这样的乱子, 还拿木仓指着我?”菲斯克缓缓向前走了几步。
“……”
布鲁斯默默地在脑海中把“威尔逊·菲斯克就是金并”的可能性提升到了999%。
……
有谁能想象得到这一幕的发生呢?
小丑的可怕, 根深蒂固地刻在每一个哥谭人的心中。
可是——这局势的逆转, 也太快了吧!
一般人对于……嗯, 体型异于常人的人,通常都会认为他们的战斗力相较于常人会偏低一些。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体型偏瘦的人力量不怎么充足, 偏胖的人通常行动迟缓一些。
菲斯克……不,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可以称呼他为金并了——的体型,当然早已不能算在“正常”范围内,可是这不代表他的实力就因此而打了折扣。
事实上,他的体脂率只有百分之四——和职业运动员差不多。
如果还是觉得这个数据不能代表什么的话——金并每天都会和一群世界各地的格斗高手对练,每次都是以一敌十,然而每次训练都超不过20秒,训练的对手也是非死既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