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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身通体电镀,在灯光下泛着七彩光芒的跑车从他的身边一闪而过!

哈布什,男,二十六岁。

一个家族靠着石油炼化产业拥有十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一个在二十六岁就已经达成了千女斩的男人,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格外兴奋。

迪拜晚上十二点的街景,他同样已经看得太多。

在早些时候的酒色过去之后,他再一次对人生泛起了怀疑;

我这么有钱,在二十几岁就达到了让人们无法企及的巅峰,人生对于我还有什么乐趣?

在这近乎于贤者哲人一般的思考中,他将两沓厚厚的美元,分别塞进了怀中两个美人的胸口。

在美人惊喜与娇嗔之中,他穿上了外套,从摆满了车钥匙的陈列柜中,将最上方的哪一个拿起。

在这样的时刻,只有速度和高度集中的精神力,才能让他摆脱这样不加制止便无穷无尽的空虚。

刚刚超过去的那辆警车,他看见了。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蝼蚁罢了。

他的座驾,这辆路特斯en,是他花了大价钱在路特斯公司定制的。按照常理,这辆车甚至还没有量产上市。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在一千万美元的价格之下,路特斯不还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将这款概念车装上了f1的心脏,并做了最最精心的优化,送到了自己的门前?

只要银行账户里的数字足够充足,人的任何欲望,最终都会被一个以开头的数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