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红狰狞地道:“好!”
前头说过,因杀手当了很多年,习惯了危险,一点红歇息的时候,也歇得很不踏实,一有个风吹草动就会立刻惊醒,即使在这安全的密林别苑里时,这习惯也依然还在。
所以,李鱼一动弹,他立刻就醒了。
她依然是个娇滴滴的琉璃美人儿,身上的肌肤白得简直在发光,连一丝伤痕、一块淤青都没有。
一点红不是什么温柔的多情公子,在被他眼眸盯着的时候,简直会让人产生一种在被荒野夜行的野狼给盯着的感觉。他平日里对李鱼虽然好得很,但是该下狠手的时候也毫不手软。只是李鱼妖力充沛,拿短剑在手臂上恶狠狠划伤也会十分迅速的愈合,更遑论什么伤痕、淤青,根本不在话下,愈合的飞速。
倒是一点红,他的身子骨虽然劲瘦有力,在人类之中也算是难得一见,又因为身子习惯了受伤,所以即使受了伤,恢复的也很快。但他毕竟是个人类,即使再神通广大,也无法与自然规律相抗衡,他的大臂和脖颈之上,简直满是血痕。
伤是皮外伤,自然是不打紧的,只是一点红盯了半天那琉璃一样无暇的美人儿,还是没忍住叹了口气。
李鱼就得意地笑了。
这边的伤养着,那一头,小妖怪们也在调查保定城的事情,果不其然,保定城里的兴云庄有妖魔出没,鬼气森森。
二人的伤养得差不多了之后,便决定趁早出发,尽早解决这妖魔之事。
林仙儿,林仙儿。
这名字,这些日子,李鱼不知道在心里默念了多少回,一点红也不知道在心底里默念了多少回。
李鱼并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
如果她好欺负的话,她也不可能从小县城冲到大城市,过起体面的日子,与自己的家庭切割的明明白白了。
来到这里,若是没遇到一点红,说不定她现在已不明不白的死了。
她被人这样欺负,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这林仙儿既然敢算计于她,那也就不要怪她心狠手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