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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鬼所不犯,破日月所不破。

儒法、无情!

法儒,无私!”

林牧笑道:“暂且改名为‘儒法’罢,儒释两道中无情者很多,看似公允,有时不免铸成大错,待到哪天看清自我,改名‘法儒’时,那才足称得上一句‘得道高人’……”

如果有前世霹雳迷看到,一定会苦笑,林牧这货,又拿霹雳角色来搞事了。

不过释明贤在旁体悟了这几句话一番,却是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点下点头笑道:“确实极好!想来也能有几分现实意义,如果能成就几分功德,也算是法海禅师惠泽后人了……”

他明白了林牧的意思。

不说其他,在现实中,“法海”很常见,常常有一些看似维护公正,实则害了百姓的事情发生。

比如说在前段时间报道的,一个叫“赵春华”的老太太摆个小摊,靠让顾客拿玩具枪打气球赚点辛苦钱,就这样的很正常的生意,估计是得罪人了,硬是被某个当地的政府人员抓去,说什么“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了三年半。

这是乱执法吗?

也不是,法律规定: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一率认定为枪支。

这是什么概念呢?

每个人小时候应该都曾玩过塑料子弹枪,就是那些枪,估计都可能达到这个量级。

也就是说,所有人,基本都曾“非法持有枪支”过。

因此,警察按法律抓这老太太,从法律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判三年半,也符合法律条文,甚至还是“坦白自首后的宽大处理”。

但平心而论,这样的事情,岂不是如同“法海收伏白素贞”一般地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