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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描写就有趣了。

天鹰教是明教一支,这些天鹰教众,包括那些各派豪杰竟然没听过‘金毛狮王’的名号?

只把这个名字,当成一个‘金毛畜生’,极不合理,或许是有些故意以这种反差,来昭显谢逊的不凡之处,但这里确实有了bug。

不过,排除这几点漏洞,不得不说这段剧情写得确实好。

两只狼牙棒,便是谢逊的兵器!

和使毒高手比吞毒,与水性高手比内息悠久!

你擅长哪路功夫,就与你相较哪路,非要把你最引以为傲的功夫正面击败,才光明正大地宰了你!

更让人喜欢这个角色的是,他杀人之前,竟然还都指出对方私下做出的恶事,专捡那些表面上豪气干云、背地里肮脏不堪的家伙,陈明罪状,再以力杀之!

这就是谢逊!

不得不说,这个角色我实在喜欢得紧,虽然都是走阳刚路线,但比之萧峰,谢逊更有一种如同蛮族一般的气质,狂野不羁,真就如一头怒狮般地横行江湖!

若不是张三丰有感昔日故友神兵,竟成江湖纷乱根源,而创出《倚天屠龙笔法》,让张翠山行险骗过谢逊,只怕这位武当派的高徒,咱们的男主角,也要被生生扑杀了吧?

设计出一帮菜鸡,来表现谢逊的高绝,这种手法确实厉害,但也不可避免有许多bug产生,书好看,bug也多,两者不可得兼,对于一个细节党来说,实在难受得厉害,唉!”

想想也是有趣。

一个作者,如果能坚持下来,用心写出个百万字、两百万字的小说,哪怕扑街扑得再厉害,总是能收获许多。

比如说这些认真看的读者,总是能从许多角度,让作者心中的故事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原本明明已经设定好了大纲剧情,却总是因为一个书友的随意评论,而再次修改、以至面目全非。

这些书友,这些交流,这些欣喜的感觉,或许才是一个小说作者笔耕不辍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