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侍卫跑过来:“有一伙流动盗匪来抢劫!请各位贵人先转移到别墅上层吧!”
欧洲中世纪,多数城堡建立在地势险峻处,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打个水都要费很大劲,居住着也不好,但这却是必须的。
这个时候,诸国混战,一个村子大的地方,都敢称国,可想而知会滋生出多少盗匪。
不止是盗匪,各个“国家”之间,同样习惯了攻杀,别看舞会里这群贵妇看着像姐妹一般地好,指不定其各自的男人,就正在谋划彼此的领土呢。
所以说,那些很受后世女性喜欢的“落魄王子”的存在,在这个土地上算是层出不穷,算不得什么稀罕物。
而这样用作舞会的乡间别墅,住起来自然比城堡舒服万分,但哪一个领主,也没有把它当成长期居住的所在,每天守在城堡里,起码安全。
这次舞会,也不知道哪里走露了风声,竟然引来一伙盗贼前来,又或者其在欧洲流窜时,无意中发现了这只肥羊。
……
一片骚乱,有的贵妇人想要带着自己的骑士跑的,也有想抵抗的,场面很混乱。
德卢斯把酒杯一掷:“慌什么!一群小毛贼!看我取其首级!”
他是真的兴奋,酒劲正浓之间,来了这样一群盗贼,想想自己现实里偶像林牧的风姿,再想想自己跟着李痴学了不知多少的攻守技法,离开东方后已经两天没有争斗、交战的情况,心里哪能不生出豪情万分?
腰里的长剑唰地拔出,就在一众贵妇眼光崇拜的目光中,德卢斯一剑劈死一名疾进的强盗,整个人奔腾如虎,一举一动,充满着现代武技风格,那些全无章法,全靠一股脑地冲杀的盗匪,在他手上竟然没有一合之将,明明身体素质差得不多,但就是打不过他。
德卢斯里白,这是因为李痴平日里教了自己太多攻防手段,截拳道的基础,已经浸入自己骨子里,加上东方每日里争杀练出来的心理素质,要是还打不过几个只敢在中世纪欧洲乡下流窜的毛贼,那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
20多个盗贼,被他连杀了十余个后,一哄而散,屁滚尿流的狼狈样子,更是衬托得德卢斯英武不凡,恍若神宫卫士一般的高大,看得旁边的公主双眼冒星星。
不只是他,旁边那些露着欧派的贵妇人,更是一个个看得全身发软,一个个欧派上的小可爱都有了反应,屋子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微妙。
一个这样厉害的骑士,对于其领主来说绝不止是一件可以夸耀的手下,更是一份生命的保障,童话里那些国王把公主嫁给骑士,看似是下嫁,但谁占谁便宜,还真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