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如此,叶怀瑾的近战能力还是很强,不仅仅是强在打架上,还强在不动声色上。

打完一场假,同桌的脸上可能鼻青脸肿,会去以后被妈妈骂到低头道歉,但是叶怀瑾是不会的,他的脸上铅尘不染,被他揍得对手身上也不会有明显的皮外伤,当然,内里有什么伤就不为人知了。

当初他们高中都在背地里偷偷叫叶怀瑾是活阎王,打的你死去活来,看着温温柔柔漂亮的几乎是风流的长相,但是内在说不定是个变态,生活已经背到只能靠打人来维持生活的乐趣。

叶怀瑾从前都不是那么觉得的,因为他觉得自己那么做是为了保护无辜的同桌。

现在却觉得确实很发泄。

等到他们都趴下,倒在地上根本就起不来的时候,叶怀瑾伸手抹了把粘在脸上的血渍。

还是太久没有活动身体了,或者说是在费奥多尔的身边已经忘记了从前生活的是什么样的日子,这才让他笨拙了迟钝了,只有这十几个人竟然还被对方伤到了。

伤口在隐隐作痛,地上的混混还不死心的要拉着叶怀瑾下地狱,举起铁棍想要偷袭他,一脚就被叶怀瑾踹趴下了。

踩着混混的脖子,叶怀瑾问:“这是在哪里?“

混混怕他真的把自己的脖子踩断,忍辱负重的说:“是在横滨。“

横滨?叶怀瑾茫然的想,他竟然跨了这么远的距离,来到了江户川乱步跟中原中也所生活的城市。

他弯腰一个手刀劈晕了唯一一个还清醒着的混混,抬起头的时候竟然出奇的有点迟钝,看着满地倒着的混混,叶怀瑾有点不知所措。

他抱着自己已经染上了鲜血的外套,他今天穿的是浅色的衣服,沾了血以后,他抱着活脱脱就好像是一个刚刚被欺负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