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他妈会想到之前谈了一年多的诡异的和养弟同名的失忆大帅哥会是我那个已经在警察局盖了死亡证明的养弟啊!!!

我有悔。

现在的我坐上了回国的飞机安详地躺平在飞机座椅上,在心中拜遍了各路神佛开始忏悔。

如果我当初不馋帅哥的脸和身子我就不会出现现在的骨科情况。

如果我不想着给甜心老爸一个惊喜我就不会谁也没说一声就拉着行李箱来到了哥谭。

如果我不一声不吭来到哥谭,杰森·陶德就会知道我会回来,记忆复苏的他绝对会避开我,我就不会知道我泡了我弟弟。

如果当时我见多杰森几面我就不会认不出长大的杰森——最起码不会和长得和死去多年的养弟长得有几分相似的杰森谈恋爱……

等等,我真的不会吗?

说不定就是因为杰森长得像杰森所以我才会和杰森谈恋爱?

难道我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杰森而不自知然后等他死了也不明白直到遇见了一个长得和他很像的人才把对杰森的爱移情到了杰森身上???

救命这是什么究极套娃!

jj三流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什么《分手后我发现替身竟是白月光》、《白月光失忆后成为了他自己的替身》——说不定我是有恋父情结喜欢黑发蓝眼的帅哥……打咩!住脑!

恋父比替身可怕多了。

呜呜……

总之,我忏悔。

第2章

还是我,易露丝。

这是我上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我妈解释暑假去找我爸玩结果当天就飞回国了这件事,好在我妈也没有问我。

年前的假期我在表哥的铺子里当了一个星期的帮手,顺便坑了表哥两张斯塔克科技展的门票,准备趁着年前的几天去找在纽约留学的闺蜜玩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