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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什么,当汤姆森参加了学校的一次社交arty的时候,一直没有存在感的他,身边竟然围了许多人,虽然谈论的话题都是关于写作的,但是也足以让汤姆森产生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虽然网络作家和传统知名作家,其实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但是,对于很多普通人而言,他们并不会知道这其中的差距。

他们只会觉得,你竟然能够在网络上创作,而且还签约了,还有稿酬,那就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

倒是没有人会认为,网络作家没有钱途什么的,这个却是要归功于启点文学的这一波砸钱砸出来的效果。

北美地区,已经出现了第一个“神”级别的网络作家,上架第一个月收入超过10万美金的大神级别的网络作家。

月入十万美金,意味着年入百万,要知道,美帝的很多中产阶级年收入都未必能够达到这个数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写手的行列当中来,虽然大浪淘沙,注定了有很多失败者,但是人们不会去关注失败的有多少,他们只会去关注,有谁谁谁获得了成功,一朝成名。

有谁谁谁原本只是一个服务生,但是靠着网络创作,却一举进入中产。

第1014章

“嗨,汤姆森。”汤姆森自信地和一群同学分享自己的写作经验,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汤姆森有些激动地转过身来,却是他一直暗恋的女神,安妮。

“嗨,安妮!”

要知道在这之前,汤姆森和安妮完全不是一个圈子的人,安妮是他们社区大学最受欢迎的女生之一。

而汤姆森却只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吊丝。

他们虽然是同学,但是交集却十分有限,更别说是安妮主动跟他打招呼了。

“听说你成了网络作家?”安妮好奇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