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其他的贵族,他们都不认识,这时候也懒得去打量。
单膝跪倒,伯爵举剑,宣誓,完事。他们得到了一条绶带,和一卷地契。
如果是其他的贵族领,首选结束之后的新晋骑士就要回家一趟了,他得去管理自己的领地,征召农夫和猎人,雇佣工匠,还得找一个会计,麻烦的事和花钱的事多着呢。在骑士团,他们也可以自己去管理自己的领地,但汤玛斯也跟他们说过,还可以把领地挂靠在骑士团里。
这样他们每年是要给骑士团一笔佣金,可其它的事情都不用自己花心思了,还能够一心一意的留在骑士团训练和战斗,战斗得到的赏赐,可是比骑士领每年的那点辛苦产出多多了。而且不需要自己养马,也不需要自己养护铠甲。
结婚的话也能直接在城里买房子,城市里的生活可是比乡村要好得多,且可以与同袍的伴侣住在一起。一旦骑士团接受出战命令,也不需要挨个骑士领去通知,更不会有把伴侣单独一个扔在老家。这么算起来,还是留在骑士团更好。
顾辞久和段少泊有信心在两年内把弱小的骑士领,建成一座大城,但是没必要啊。他们还是把自己的骑士领一起托管给骑士团了。不过给他们做手续的,是副团长,一个大胡子哨兵费尔曼。
登记完,他们三个就没事了,而且刚刚受封的骑士,可以有三天的假期。
“汤玛斯,怎么没看见团长?”尼克还是挺高兴的,只除了有一点点遗憾,就是今天从头到尾都没见到尚恩团长!
游行队伍里没有,维持治安的队伍里没有,贵族们的高台上也没有。
“隔壁的里亚夫伯爵领也出现了魔兽,他们向我们求援,团长几天前带两人过去了!”汤玛斯先是大声回答,之后又凑过来,小声跟尼克说,“其实团长已经有好几年没参加庆典了,他跟他那对弟妹……你们知道的。”
“那伯爵就不管吗?”尼克也凑过去小声问。
“最开始的两年还好,不过最近……特别是从菲琳娜小姐也进入骑士团开始,听说伯爵夫妇与团长的关系也不算太好。好了,这些事我们也不要多说了,毕竟这都不是我们该关心的事。今天是你们的好日子,庆典上能认识很多的漂亮姑娘和帅气男孩,不要胡思乱想,都去玩吧!”汤玛斯摆摆手,离开了。
尼克想跟小伙伴们说点什么,可一转身才发现,两个小伙伴已经坐上了同一匹马!正一块在马上朝他摆手呢。
尼克:“……”QAQ我知道我是多余的,但这一次次的打击也实在是太沉重了。
小伙伴回家亲热去了,尼克也不想回去打扰他们,可是他自己留下玩……玩什么呢?广场上的人都在吃那些大杂烩,尼克是吃不进去那些食物的。也确实有少年男女对他抛媚眼,但尼克也拒绝了,他都不了解他们……他还是想像家里的那对小伙伴那样,找一个彼此心灵交融的伴侣。
后来尼克找了家酒馆,买了一大杯麦酒,等着听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