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就这么想要我回到部落呢?”
“因为你聪明又强壮,那回到部落,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这就是段少泊不回部落的最大原因,即使他从很多黑豹部落的雌性身上看到了善意。黑云的表现不是觉悟高,或圣母之类的,就像他们把生病或衰老的成员驱赶出来不是因为其他黑豹族品行低劣一样。处于这个阶段的原始社会生命本来就是兽性多于人性,兽人本来就是兽性坚强的家伙,在这方面也就更加的明显。
在危险的环境下,兽人的生存靠的是部落,部落的生存靠的则是互助和分工。
捕猎和采集是分工,生育是分工,甚至连死亡都是分工。原剧情里有一些部落会把衰老和虚弱的同伴吃掉,让他们做完部落一分子最后的工作,食物。黑豹部落没有吃自己人的习俗,所以他们最后的工作,就是离开。
这些兽人,别管他们是食肉的还是食草的,他们的生存状况,跟非洲大草原上的角马群没什么区别。弱小的角马被狮子吃掉,它的同族安稳的在啃食同伴的狮群旁边进食。强壮者也不是就安全了,它们要成为队伍的探路者,渡过河流时最先让鳄鱼拖下水的就是跑在最前边的。
私有的观念虽然有了,但那点可怜的萌芽甚至还在土里埋着,大多数人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当然也就不会想到要为个体争取什么。
原剧情里,气运之子被黑电下药,让黑云捡了便宜。其实前后两个人没有谁是正义的,如果黑电更有耐性一点,那先下药的就是黑云了。如果黑云没上,那在他后边赶来的其他人也会做出那种事来。甚至即便他带着章钰铭回到了部落,族长也会安排人跟章钰铭结合的。
因为那样做对部落是最好的,他们拥有了一个聪明强壮的雌性,这个雌性能继续为部落做出贡献——无论是智慧上的,身体上的,还是血脉上的。
这种行为和思想就是这个时代的“善”。
“我没有说不回去啊,但我有些害怕,部落并不接受我,我一回去就会被杀掉。如果族长来对我说,我可以回去了。那我才能够放心。”
“原来是这样。”黑云这才理解了,也重新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黑云背着满满一口袋鱼,叼着小家伙,满怀欣喜的回部落去了。天色接近黄昏的时候,四头黑豹在黑云的带领下回来了,但当他们钻进这个半地下的小屋时,屋里的火塘早已经熄灭了,在帐篷里堆着的皮子虽然大部分还在,但少了最大最好的几块。
“他可能是出去捕猎了。”黑云不太确定的说。
“不,他离开了。”黑豹部落的族长黑熊把手放在火塘上试了试温度——他独立狩猎过一头巨熊所以有这么个容易让人误会的名字,“虽然这个小屋还挺暖和的,但火塘已经彻底凉了,大概在你离开之后,他就紧跟着熄灭火塘,离开了。”
“为、为什么呢?”黑云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