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页

47亿美元。

现金。

公司留在英国……

假如是完整的劳斯莱斯,面对这些要求,说不定韩宣一口就答应了,它值这个价钱。

可惜并不是。

这份资料上显示,劳斯莱斯汽车公司的商标,在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手里。

它只拥有品牌使用权和飞天女神、车头水箱格栅的使用权。

而商标被德国宝马集团所控股,万一将来宝马不再授权“劳斯莱斯”品牌,给劳斯莱斯汽车公司使用。

那么就等于花了将近五亿美元,只能用它旗下的宾利品牌装飞天女神车标,完全不伦不类,显然不划算。

想跟安东尼讨论这件事情,但他和拉特曼博士躲在办公室里,不知道聊什么,到现在还没出来。

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多分钟。

要是拉特曼不答应,早就该结束了,说不定真有买下那部分股份的可能。

在空白处写道:拿到品牌永久授权和发动机使用权,或者买下宝马集团手里的,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股份,不然只买宾利……

工业光魔那边。

卢卡斯终究没答应,单独出售电影特效公司。

但愿意以一亿三千五百万美元的价格,卖出工业光魔24的股份,这样公司依然是他控股,却能回笼一大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