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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超棒的c国料理配上甜美可人的金诗雅小姐,路易觉得白米饭他都能吃三大碗。

今天的路易发挥了自己的语言天赋,用稍显蹩脚的英文和金诗雅从天南聊到地北,颇有要聊个尽心的打算。

说他英文蹩脚是真的……那水平说不定连江诗雨都不如。

不过说话的时候字词语义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发音太可怕了。金诗雅得全神贯注才能听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稍一不留神,就会听不懂。

路易显然也知道自己的英文发音不太好,他说话的速度并不快,遇到发音有歧义的词会顿一下再说,这导致他说话抑扬顿挫,怪好玩:“要知道我平时可不会用英文说这么多的话,需要用到英语的时候我助理会替我翻译的。”

金诗雅看了看诺兰,她可不觉得诺兰是会听对方翻译说话的人。

“啊……哈里斯先生的法语不错,日常交流不成问题。”

这个金诗雅倒是不知道,她有些好奇的看向诺兰,后者在她的眼神下喝汤的手都顿了下。诺兰抬起头,看向路易,让他闭嘴乖乖吃饭。

“哦——你们c国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这样不会无聊吗?”路易咕咕噜噜说了一句谚语,金诗雅差点没听清楚他在说啥,明明是用c国话说的,听起来却像火星文。

说完这句话后他真的老实闭嘴了,金诗雅觉得大为惊奇,看来果真是一物降一物……或者说,金钱的力量,真是可怕,竟然能让话唠闭嘴。

吃过饭之后,路易如同解了封,拉着金诗雅叽里呱啦探讨起她生日宴会的礼服。

“之前哈里斯先生和我说的时候,你还是短发,路线也走女王风。但是见到你知道我才觉得,或者公主的款式更加适合你。你喜欢白色吗?或者是粉色?我很喜欢蓬蓬公主裙,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