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诗雅坐在了诺兰对面,坐定后,心思也镇定了些。她看着眼前的此情此景,不由觉得有些……诡异?
面前这个来历不凡、擅长气人的男人,该不会是……打算追她吧?
也不怪金诗雅这么想,之前找借口请她吃饭,她又不傻,自然能看得出诺兰是故意找了借口,带着她一起去吃饭;现在又这样,大手笔包下整个餐厅,搞了个烛光晚餐,这不是富二代经常用来追女人的套路?
但即使是金诗雅,一时之间对自己的这个想法也不太敢肯定。
毕竟论长相,虽然自己长得很好看,但是比起专门吃这碗饭的,还是要逊色很多;论家世……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再说了,他是个外国人,国内外审美又不同,金诗雅还真不觉得自己是那种招人喜欢的类型。
最起码……不是招诺兰喜欢的类型。
这个人的衣品太对自己胃口了,一般衣品相似的人,性格上也不会相差到哪里去。
诺兰的外貌的确是金诗雅喜欢的类型,因为金诗雅就是喜欢外貌张扬、个性温柔的男人,诺兰这人从个性上就已经从金诗雅的菜单上划掉了。
所以金诗雅也很确定,自己这种外貌不张扬,性格又不温柔的,绝对不是诺兰喜好的那一口。
在心中把自己贬到底的金诗雅松了口气,放松了下来,连说话都比之前有骨气了:“哈里斯先生,您邀请我来用餐的原因我能问一下吗?”
金灿灿的“大腿”诺兰看了她一眼,放起了手机:“食不言寝不语。”
金诗雅被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