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并非那么简单,我在第二段人生进行到二十二岁后才明白这一真理,太晚了。

在我恢复上辈子记忆的六小时前,我答应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的表白,拥有了一位认识不超过十二小时的男友。不止如此,我们确认交往关系后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激情一夜、颠鸳倒凤,现在我正枕在男友厚实的胸肌上,思考从今以后的人生走向。

其实突然拥有一个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拥有了两辈子的记忆,但不管是上辈子的社畜还是这辈子的白富美都是我。白富美欣赏的男人必然也在我的审美点上。

食色性也,年轻貌美的小狼狗是富婆保持心情愉悦的秘诀之一。我很愿意和拥有十块腹肌的美人保持走肾不走心的快乐关系。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胸肌枕头男友名叫布鲁斯·韦恩,是赫赫有名的哥谭宝贝。

同时也是蝙蝠侠。

噫。

正当我在思考如何委婉地说出“既然已经打过一炮不如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时,被我垫在身下的男人侧过身来,温热的皮肤贴在我的背上,把我们两人的位置从一上一下改成一左一右。

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窝里蹭了两下,坐起身懒洋洋地舒展身体,满身疤痕在窗外泄进来的路灯灯光下仿佛某种神秘的花纹。他像一只大猫前屈扒拉两下,拉开筋骨,抓过旁边的衣服就往身上套。

“你醒得好早,宝贝。”

我侧头看了眼酒店桌上的闹钟,现在是晚上十二点,距离我们认识刚好六个小时,距离我们探索完生命的奥义刚好一小时,而我在床上思考了十五分钟人生的哲学。

“你要走了吗?”我问,“通常这种拔吊无情的男人,我们会称呼他为‘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