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页

秋喻看都懒得看一眼,端起手边的温开水喝了一口,敲打键盘:“首都那边可没这里这么高温度,你最好还是穿几件外套吧,别怪我没提醒你。”

余承玺又开始在他那行李箱和衣柜里翻翻找找,一口气翻出好几件衣服。

“唉,我箱子里没好看的外套,我喜欢的几件都被叔收走了。”余承玺丧气地往地板上一坐,“肯定是叔怕我走的时候不好收拾,提前替我拿走了。

“我的机场首秀,还没开始,就遭遇滑铁卢。”

秋喻好笑地朝上翻了个白眼,无语道:“余大少爷,明天是走机场,不是走秀场。黎都时装周的模特都没你讲究,ok?”

“这你不懂了吧,机场如秀场啊!”余承玺不放弃,继续在箱子里翻翻找找,“你说你都当了这么久的偶像了,这么简单的道理还不懂?

“来,要不要试穿一下我这个?——可能有点大,但oversize也挺好看的。”

秋喻看了一眼,马上摇头:“我是要去当rapper吗穿得这么嘻哈?”

“偶尔换换风格不也挺好的?”

余承玺用下巴指了指一旁被秋喻挂起来的、明天准备要穿的衣服。

“你看你,都是奶油色系,外套也都毛毛茸茸、温温柔柔的,搞点反差的让你的粉丝惊喜惊喜,多好。”

“那才不是惊喜,那叫惊吓。”秋喻将注意力拉回到电脑上,“除了宣传需要之外,我基本上不换风格。我自己的风格才是最好、最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