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李文渊的人气,其实林翰并不会担心关注度少的问题,而是比较担心能否将这些关注度转换为杂志的销量。
杂志只有卖出去才有钱赚,放在仓库里面完全就是堆积成本,别看一千万人民币非常多,可要是没有收入的话,估计只能坚持一年时间。
通过在线传递资料拿到李文渊传过来的文件,林翰大致浏览了一下这些东西,他不是商务专业毕业的,根本看不懂这些。
不明觉厉,看起来似乎挺厉害的样子,至少是专业人士做出来的东西。而且最重要一点是林翰很信任李文渊,如果对方是在骗自己,那用两百万认清一个人也非常值。
更何况,对方没必要为了两百万就欺骗自己。说句不好听的话,光是李文渊这几个字就能卖几百万,随便找个枪手代写,冠上李文渊的名字,起码就能卖个好价钱,网文圈不少大神就是这样。
有时候读者觉得大神的笔力跟文风怎么变化了,怎么没有以前写得好了,这大概就是找了枪手或者工作室直接代写的缘故。
略微思索一下之后,林翰便在qq上面留言回复着说道:“我看了一下,没有什么问题,到时候我联系一个律师来做这些书面的出资协议还有股权协议书什么的吧,什么时候去工商局那边登记,我快要去英国了。”
“明天就可以先让律师们见面,让他们商量好了之后,我们直接去签字就行,走流程应该会很快,我托了人的。”
林翰把正事解决了,于是便随口聊聊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现在你都邀请到哪些大神来发文,到时候第一批公布一些,然后每一期增加一两个,这样特别有震撼力。”
“你对这些倒是头头是道,到时候让你来出谋划策怎么样,你可别拒绝。我这边大概定下了不同类型的几个作家,后面再慢慢邀请。做杂志前期肯定是要亏本的,没有多少广告商来加入。”
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便各自忙碌自己的事情,特别是李文渊,他现在要成立公司来做杂志,虽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可依然有很多事情需要他拍板决定。
……
两天后,雷厉风行的林翰便跟李文渊签订好股权结构协议,然后从工商局那边登记注册,成为北京幻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
“现在你要是不忙的话,可以一起来看看公司的地址,正在装修,不过我们的人员基本上已经招聘完成,等半个月后就可以正常办公。”
李文渊整个人看起来精瘦了不少,可精神状态却特别的亢奋,等到了这么久终于要实现,心情自然不一般。
林翰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才上午十点多,去看一眼也没什么,起码踩个点,免得到时候找不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