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前提下,孔伷那五万人便显得不足为惧了。
根据辛宪英的计策,此战应速战速决,趁其不备进行突袭,在敌军反应过来之前收兵,才能达成“动摇军心”的目的。金城军刀剑锋利,敌军受挫后有可能拔寨撤后,若能骗过孔伷,将他们逼到丛林附近下寨,便可依照地势火攻,一举歼敌。
秦楚不自觉地舔了下干燥的嘴唇,将原定的计划在脑中飞速地过了两遍,手中也未停止动作,银枪挥扫过去,将前赴后继的敌军击下马去。她不动声色地扫了眼四周——此地距城门大约四十里,正是“不远不近”的距离,是鸣金收兵的最佳时机。
紧接着,就像是响应她一般,四十里之外的长葛城忽然传来一声悠长响亮的锣鼓声,振聋发聩地从遥远的城楼穿透过来。
“锵——”
秦楚当即将各路思绪放过原处,毫不犹豫举起长枪,下达收兵的指令。
“退!!”
士兵潮水般向后略去,本就措手不及的豫州兵自然不敢上前追敌,就连主帅都茫然了一阵,勒马看着鱼鳞玄甲的金城兵有序后退,一时不知如何下令。
秦楚的目光在周遭绕了两圈,确认过一切如常,提起的心总算落了一半回去——这回出击,起码是完成了前半部分“动摇敌心”的任务。
照夜玉狮子抬起前提,长长地嘶鸣一声,甚至不用她下令,便通人性的转过身,准备往回前进。
秦楚嘴角终于浮现出一抹笑意,俯身拍了拍白马的鬃毛,却听见它喧嚣里打了个不轻不重的响鼻,怔了一怔,低下头,才发现自己手心粘腻一片,不知沾上了谁的血。
可惜上战场的人注定与“洁癖”二字无缘,她随手捞过自己的披风,将满手的半新不旧的鲜血往那红布上一糊,狠狠擦了两下,才看见红血之后,自己的手掌上有一道深可见肉的伤口,几乎是皮开肉绽地横陈在上面。
她皱起眉,看着伤口不断渗出的血液,头一次觉得“没有痛觉”也不算什么好事,心中气闷,于是很不客气地把半死不活的少帝从心里的坟场里挖出来鞭尸,心里骂道:“谬种,等我回去就把血条拿回来,你自己死去吧。”
然而还没等大将军在心底编排完皇帝,她便感觉到身后风向的异动,整个人微微一僵,目光中划过一丝寒光。
就在下一秒,她那只看似无力的、鲜血淋漓的右手,再一次狠狠握住了长枪,本能地将它向后一挡——
枪戟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