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嘻嘻……驾!快跑,冲啊!”被洪涛说破了心思,金月也没觉得尴尬,主要是被戳破的次数太多,习惯了。不光不别扭,她还真的爬到了洪涛背上,然后把两条腿依次挪到洪涛肩膀前面去,直接骑到了洪涛脖子上。用京城话讲,这叫嗨儿喽着。
骑上了洪涛的脖子,金月算是彻底放开了,仿佛又回到了儿时。胡同里的其他人看着自己是啥表情根本不顾,嘎嘎嘎的笑、高声的吆喝、手上还得有挥舞鞭子的动作,骑着洪涛这匹高头大马,一溜烟的跑向了停车场。
“哎呦我的娘啊,你得有一百五十多斤了吧!以后你也别拿瑜伽什么的糊弄我了,晚上和我一起游泳去吧,再这么养下去,你就真成猪了。”总共跑了没三百米,洪涛就坚持不住了。
当然了,这不是金月体重的问题,而是两个人都长大了,体重成倍增加,但总体力量并没成倍追上。但洪涛必须得这么说,目的就是让金月多运动运动。虽然她真的不算胖,可出于私心,洪涛还是想让她的身材再稍微苗条一些,肌肉再稍微紧致一点。
“我没有游泳衣……”游泳的建议洪涛已经提好几次了,金月一直都没答应。倒不是她不会水,而是到了水里,洪涛会比在岸上还能折腾,一旦自己下水,就真的没有任何反抗手段了,跑都跑不掉。
另外还有一个事儿是金月的心病,她在洪涛家已经住了二个多月了,要说照片被洪涛拿了回来,而且当着自己面儿烧掉之后,自己就能回家去了。可是洪涛说还需要自己帮着他办理电脑屋的事儿,自己也就顺水推舟这么住下来了。
他可能喜欢自己,不光是因为儿时的记忆,这一点金月能感觉到。其实自己也挺喜欢他的,假如当年把卫建国和洪涛放到一起让自己选,自己很大可能是会选这个邻家大哥哥的。小时候自己也确实把他当做了另一半,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结婚是个什么意思,但胡同里的孩子大人们总会说自己是他的小媳妇。
可这一点也是让自己很为难的事情。二个月前刚刚打掉了和别人的孩子,现在马上就和他在一起,这种事真的没法让自己接受,更张不开这个嘴。最最怕的就是洪涛主动张嘴,那样自己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同意?自己都觉自己贱!不同意,又违心,拒绝了他还能不能再碰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护着自己、让自己笑的男人就很难说了。也就是因为这样,自己才会尽量避免和他过于亲昵,生怕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两个人都很尴尬。
想,但是又怕;怕,但是还想!金月觉得洪涛说的话确实挺有道理,人活着就是一个别扭接着一个别扭,别扭到死完事儿!
“我也不是穿着游泳裤生出来的啊!那玩意得去商店里买,不买永远都没有。正好我要去中关村,先去当代商城买泳衣,然后再进村杀鬼子去!”洪涛并不知道金月的想法,其实知道不知道的也于事无补,他和金月的思路差不多。如果说自己有初恋,那肯定是在金月身上,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忘了她,每次和别的女孩子接触,总会不由自主的先和她比比。
但现在不是时候,没法和她提这种要求,她心里的伤口还没愈合,谁去碰都会让她很疼。自己和她太熟了,一旦这句话说出口,有得不到回应,两个人就会非常尴尬,尴尬到无法再在一起相处。
与其那样,不如就保持现状吧,每天在一起待着,既不算同居也不算合租,反正只要两个人感觉挺好,到底是啥名分也不重要。至于说到底该什么时候和她挑明,洪涛觉得到时候就是时候了,不用刻意去算计。
因为房子变更的问题,时隔了二个多月再次来到中关村,洪涛非但没觉得耽误了时间,反而很高兴。原因很简单,他又捞着便宜了。
什么便宜呢?太巧了,因为新修的四环路正好要占用四海市场的地方,所以这里要搬迁了,上百家商户都在最后清仓。虽然大宗货物都被转手给了同行进行内部消化,并不会降价太多零售价格,但在洪涛眼里,这就是个侃价、杀价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