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文熠从事的就是与表演有关的行业,这个书房里放得最多的应该就是与之有关的书吧。
常欢碰了碰薄文熠放在一旁翻动书页的手:“你书房里的书,有没有用什么系统做过登记,平日里怎么找的?”
“我记性不错。”
“啊?”
薄文熠放下书:“要什么书,名字给我。”
常欢从侧面抽出一张空白的a4纸,刷刷刷将那几本需要的书名写了下来,然后连着笔一起寄给了薄文熠。
“如果你这有的话,麻烦帮忙写一下所在的位置,方便我回头去拿。”
薄文熠接过笔,垂眸看纸:“不错,知道自己脑子不行,想到要让我也给你写下来。”
常欢:“……”
薄文熠只看了一遍,便利落下笔。他写起字来,一撇一捺都很有力度,潇洒且张扬,丝毫不收敛。
都说字如其人,在薄文熠这倒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常欢看着看着,视线不由自主攀爬到了那握笔的手上。
一般人握笔的时候,食指的关节是凸起最厉害的,薄文熠也不外如是。
常欢盯着那随着男人写字轻轻晃动的关节,舔-了舔-唇。手指关节粗的人,是不是真的如柯南说的那般,特别厉害?
心里有个声音冉冉升起,百想不如一试。
常欢闭了闭眼。
他努力压下心头那些黄色废料,开始念经:论文重要,论文重要,论文重要。
默念三遍后,那颗从坐下开始就不大安分的心好不容易平息了些。
常欢趁机理了理原主输入在电脑里的论文重点,然后抽过来另一张空白的纸,将那些重点中自己觉得重要的点,写了下来。
这是他的学习习惯,比起看,或者用电脑记录,更喜欢写。
写过一遍,就算是一些比较难记,或者生涩的东西,都多少能录入到大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