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

“老城区的图书馆。”

“所以。”张成说,“你于五月九日下午一点零三分,在翁溪路站登上车牌号为嘉a77651的45路公交,是为了去江对岸和朋友见面?”

他话里的细节太多,宿鹭秉持实话实说的原则:“公交车的车牌和上车时间我没有印象。但我的确是为了去江对面和朋友见面。”

“噢。”张成握着保温杯说,“今天上午十二点三十分,你乘坐动车到达嘉林南站。我没记错的话,从嘉林南站到市图书馆,82路应该更方便——你去酒店放了行李。翁溪路离南站有点距离,半个小时估计全用来找路和整理行李了。吃午饭了吗?”

“在动车上吃过了。”宿鹭说。

张成一番话陷阱重重。

首先他刻意强调宿鹭行程每一环节的发生时刻,目的是观察被调查人的反应,借此试探对方对时间的敏感性,同时营造一种「警方什么都知道,查出你的犯罪痕迹只是时间问题」的压迫感。

李诗情报警时明确表示炸弹会在一点四十五分爆炸。虽然时间稍有偏差,但痕检科确实在车上发现了反应的残渣。

但让张成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李诗情报案时说的是一点四十五分。而不是「二十分钟后」或者更为笼统的数字。

很少有报案人会在描述案情时对一些数据性的东西进行加减乘除。

紧迫感留给他们思考的时间很少,几乎是听见看见什么就说什么。

何况倒计时这种精确到秒的数字,转换成几点几分费劲也容易出现偏差,从心理学角度讲,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

所以李诗情只会是听见或看见了「一点四十五分」这个关键词。

那么问题来了:一辆行驶的公交车上,哪些东西既可以显示时间,又能让人觉得足够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