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上了,”冯锦辉猛吸了一口烟,紧盯着靠在车边的老伙计徐爱国,忧心忡忡地说:“我和老徐反复看过现场勘查时的录像和照片,在锁定王学东前甚至根据当时的勘查资料重建过现场,正因为对案情吃得很透,我俩心里越来越没底,觉得这个案子不能就这么结。”
“越来越没底,什么意思?”
“现场留下的足迹和指纹的位置上看,嫌犯关于没杀人只是顺走被害人财物的供述能够成立,跟嫌犯交代的细节基本能对上。”
疑罪从无,但不能因为这些就放走嫌疑人。
韩博想了想,追问道:“分局持什么意见?”
“分局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为可以零口供办成铁案。”
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嫌犯承认去过现场甚至承认想对被害人进行报复。更重要的是,在现场提取到嫌犯的指纹、足迹和生物物证,不管从哪个角度上看,这都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
案件办理到这一步,嫌疑人交不交代、承不承认并不重要。
如果每个嫌犯落网之后都坚称他是无辜的,难道公安机关就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就不提起公诉,法院就不受理就不判了?
韩博既不想放过一个坏人,更不想办出一起冤案,沉吟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也没底了。人命关天,由不得我们不谨慎。”
“韩局,要不……要不送嫌犯去做个心理测试?”
过去因为测谎搞出一起冤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公安机关已经很多年不在刑事案件上采用测谎这种不是百分之百靠谱的技术手段。
担心一个已经被排除嫌疑人,如果过不了测谎这一关,测谎又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到时候关又不能继续关,放谁也不敢做主放,反之亦然。所以这些年测谎主要应用于一些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交通事故,并且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行。
正因为如此,冯锦辉提出这个建议时有些犹豫。
对韩博而言现在不只是破案那么简单,而是排除办成冤案的可能性,权衡了一番,轻描淡写地说:“我给王东同志打电话,考虑到我们市局技术处的民警可能极少进行过这样的测试,我再想想办法请几位心理测试方面的专家。”
“这样最好,韩局,不怕您笑话,不测一下我不放心,我都是退居二线马上退休的人,可不想阴沟里翻船,不想晚节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