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案件没少查,之所以很难取得战果,很大程度与证据难掌握有一定关系。
眼前这位正处级副局长能一举捣毁三个地下钱庄,跟香港方面协助是密不可分的,而能在香港“找得着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人真不多。
丁处长下意识看了看刘副局长,很直接地认为韩博能破获是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根本想不到香港方面之所以协助,一是因为顾思成本来就涉嫌欺诈入境处,二是洗钱团伙成员是香港警方非常重视的三合会分子。
为打击三合会,专门设立“o记”,可以说在打击黑帮这一问题上,香港警方向来是毫不手软绝不留情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脉!
“妹夫”是专门对付洗钱的联合财富情报组高级主管,“大舅哥”要办的事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
许多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尤其这种有“选择性执法”之嫌的案件,韩博整理了下思路,继续汇报:“郝英良找的第二个地下钱庄,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里应外合’的洗钱犯罪团伙,他们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机取出外汇。这同样涉及到换汇额度,于是他们以高回报率为诱饵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干。”
张副厅长真不太懂这些,不无好奇地问:“韩博同志,这跟第一种手法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
韩博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这种手法利用的是离岸和在岸人民币的兑换价差,以及境内很多银行提供的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长期以来,离岸和在岸人民币价差都在数十个点,比如,日前1离岸人民币可以兑换11297港元,而1在岸人民币只能兑换11288港元,两者价差为8个点;同时,目前全国共有十几家银行提供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只要在境外带有银联标志的at机即可取现,但不同银行会规定每天第一笔或是每月前3笔免手续费,境外取款的汇率按所在银行提供的汇率计算。”
“他们帮人洗钱,就算不收手续费都能赚钱?”
“是的,我们抓获的李再昂夫妇就是以本人和他人名义,在东广等地的农村信用社、农行等银行办理800多个银行账户用于买卖外汇,其中502个账户作为取现卡账户用于在香港和澳门的at机上取港元。李再昂的妻子负责在境内将资金通过网银汇至这502个账户中,李再昂在香港和澳门的at上取出港元,在从事洗钱活动的同时把取出的港币卖给从事买卖外汇的财务公司或兑换行。那些财务公司和兑换行再将相应的人民币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汇入其指定账户,就这么循环取现,在帮人洗钱收取手续费的同时从中牟取利差。”
“这钱赚得也太容易了!”
“确实很容易,不过需要一定资本,并且在‘业内’要建立起一定信誉。”
银行不就是靠信誉吗,地下钱庄其实跟银行差不多,只是不合法。
张副厅长微微点点头,抱着双臂靠在椅子上接着洗耳恭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