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后干过治安、刑侦、经侦、技侦乃至缉毒的韩博看来,想成为一个称职的刑警很难,但想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经侦民警更难!
别的不说,就眼前正在侦办的洗钱案。
洗钱犯罪日趋猖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许多地下钱庄,每年非法流出境外的资金数以百亿计,尽管早在1997年就把洗钱罪写入刑法,但直至今日内地各省份因洗钱罪获刑的人不超过30个。而香港一地,仅去年就有217人。
这项数据很尴尬,没经验,没资源,连相关法律都不完善。
相比立法理念的缺憾,体制的羁绊也存在。
侦查部门如果对洗钱罪立案,工作强度会特别大,因为洗钱牵涉到的部门众多,涉及银行、税务、海关,并且洗钱罪也没有具体的受害个体。说句丧气话,公安机关尤其经侦部门目前对洗钱分子只能起到一定的“恐吓”作用。
而且,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
即使在银行内部,反洗钱的调查配合也存在一定困难。
反洗钱调查往往需要查询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征信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用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付情况,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内居民的购汇结汇情况等,而这些系统属于不同部门管理。
此外,反洗钱的管理架构也严重不适应目前的反洗钱形势。
央行于前年成立反洗钱局,开始承担原来由公安部负责的反洗钱工作的协调职责。去年,央行反洗钱监测中心成立,是央行为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设立的专门分析情报机构,负责接收分析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洗钱的可疑线索。
这一机构的性质与“妹夫”所担任主管的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相似。但它只是一个司局级单位(反洗钱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要求其他部门来配合它行使职责,显然存在难度。
更重要的是,央行基层机构的反洗钱部门并不独立,经常附属在其他部门。尤其在具体打击上,根本离不开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
由此可见,涉及洗钱环节要案频发,让尚未健全的反洗钱立法和未臻完善的执法体系面临什么样的严峻考验。如果有选择,韩博宁可侦办十起命案也不愿意侦办一起这样的洗钱案。
正胡思乱想,手机突然响了,“妹夫”打进来的。
“韩sir,你太太她们回来没有,中午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