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
聂书记抛出“原罪论”,不是反对查郝英良,而是出于方方面面考虑,希望自己能够谋定而后动,在不影响东萍经济建设大局、在不影响东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查处。
说白了就是要么不出手,出手必须控制住涉案资金!
郝英良实际控制那么多投资项目,有的政府投入了配套资金,有的在银行有成千乃至上亿贷款,有的拖欠施工方也就是民工的钱,还有些项目拖欠群众的征地款。
牵一发而动全身,你把他抓了,他的同伙把资金抽走,留下一堆烂摊子怎么收拾,谁去收拾?
换作一般嫌犯,查清资金的来龙去脉就可以动手。
他不是一般嫌犯,他把通过煤矿兼并重组期间伙同他人侵吞的数亿国有资产都通过种种渠道转移到了香港,再以他人名义、以外商身份回来投资,至少表面上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执法部门不能冻结那些资产。
如果在沿海发达地区,抓就抓了。
东萍不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政府财政紧张到极点,损失不起,收拾不了这个烂摊子,甚至找有实力的企业家接盘都很难。
韩博意识到正在啃的是一块多么难啃的硬骨头,顿时紧锁起眉头。
作为一个老刑警,杜志纲同样知道这个问题有多难解决,又说道:“这些问题林书记不是刚知道,为什么直到前段时间才让你来东萍工作,直到现在才让你看这些?我认为是年前从香港成功追回凤仪县被骗的巨款让林书记有了信心,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一个钱!”
“杜总队,这次跟上次不同,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没那么容易。”
“想想办法嘛,据吴厅长说你跟香港同行关系不错,实在不行再找个借口去一趟,看对方能不能跟上次一样提供协作。”
表面上看鸿丰大厦虽然是澳大利亚华侨投资的,事实上母公司注册在香港。郝英良在东萍的其它项目,包括跟雨山县共同投资开发的旅游项目也都是港资。
在内地公司的法人并不是他,你不能无缘无故查封一家港商投资的公司,更不能冻结港商在国内的合法资产。
正如杜总队所说,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从源头上想办法,只有确定他们在香港的资产本来就有问题,香港方面会配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