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获到还只是有希望?”
“香港是收回了,但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要按照香港法律办事。在打击洗钱方面香港法律主要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主要包括1989年的《贩毒(追讨利益)条例》、1994年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2002年大《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等。这些是打击清洗黑线的主要武器,目的是追查、冻结和没收贩毒收益,防止毒贩清洗黑钱保留不义之财。不过也只提到追查、冻结和没收,没有归还的相应条款。换句话说,如果他们愿意协助,及时截获账款,按现有法律他们没收充公,归特区政府,不会还给我们。”
韩博深吸口气,接着道:“第二个层次是监管部门的行业指引,比如香港金融管理局的《银行业条例》、《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及其《补充文件》;又比如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的《证券业及期货条例》和《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指引》等等,同样没提到归还。”
“截获到归他们,不还给我们?”
“不是不归还,是需要协商甚至谈判,他们是国际化大都市,习惯按国际惯例行事。一些经济犯畏罪潜逃去国外,通过国际司法合作或反腐合作把嫌犯引渡回来,但涉案资金几乎不可能百分之百追回,有些国家和地区跟做生意一样要分成。”
“他们怎么能这样,香港已经回归了,特首都要中央任命。”在自己的国家,在自己的土地上,赃款居然有可能追不回来,小徐很郁闷,很不理解。
“一国两制,不是口号。”
韩博揉揉双眼,解释道:“主权问题不容置疑,但在司法上是平等的,比如01年公安部港澳办公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建立的两地警方有关事宜通报机制,第一句话就是‘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什么叫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支持,什么叫互不干预,说白了就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换作前几年事情会好办一些,我们运气不好,东海那个大骗子把香港人惹急了,极可能出现你不帮我,我也不会帮你的局面。”
余绍东胆大包天,连凤仪县人民政府都敢骗,且诈骗金额巨大。
东海市的那个嫌犯周某也不是省油的灯,跑香港去行骗,骗的全是香港上市公司大股东。
香港和内地不一样,特区政府堪称精英政府,特首原来就是大老板。
香港的社会名流,香港大老板大富豪,对特区政府乃至特区司法界影响力极大,他们要收拾姓周的,东海市局不可能把姓周的移交给他们。如果余绍东成功潜逃回香港,他们同样不会坐视香港司法机构把余绍东移交给内地。
不光他们不会同意,一些开口闭口就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市民也会反对。
小徐偷看了一眼吴副厅长,嘀咕道:“逃到香港就没事,这算什么事啊!”
“谁说逃到香港就没事的?”
韩博沉思片刻,淡淡地说:“如果余绍东真潜逃回香港,通过非法途径潜逃回去的,就违反了香港的入境法规。只要他露头,香港入境处就有理由调查。非法途径潜逃往往涉嫌走私,香港海关也有理由调查。要是这两家在调查时发现赃款,那么,他又违反了香港的金融监管法规,到时候香港警务处就可以介入。要是运气够好,能来个人赃俱获,同时又能拿出足够证据证明钱是我们要追回的赃款,完全可以把这当成一起走私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