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副局长回忆了一下,继续说:“他们拟投资的项目位于我们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是一个年产460万件机械配件加工销售项目,总投资26亿元,预计年完成销售收入87亿元,就地纳税3600万元。该项目拟征地1772亩,土地总价款1900多万元。协议签订之后,县里不仅没等来投资,反而等来郑梦辰涉嫌诈骗的消息。在邻市经营一家劳务公司的黄女士找上门来,称郭梦辰拿着这份盖有我们蓝塘县人民政府公章的协议,以让她承包工程为名骗取了50万元后人间蒸发了。”
相比凤仪的骗局,蓝塘的骗局手法比较单一,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
看来他们是尝到甜头之后,再来凤仪县搞这个惊天大骗局的。
韩博抬头看看几位竖着耳朵听的支队长,一边做记录一边听殷副局长继续介绍。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们县领导很震惊、很意外。因为当初和郑梦辰签订协议时,为稳妥起见,特别注明郑梦辰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总价款的80,一次性打到指定账户上,否则视为违约。在郭没有履行这一条款的情况下,黄女士跟他签的这个协议实际上是无效的。虽然我们蓝塘县没有责任,但恶劣影响已经造成了。不光黄女士上当受骗,过了不久,又有人陆续找上门,县领导震怒,要求我们公安部门彻查!”
“殷局,您那边有没有立案?”
“韩局,我们查过,但没有立案,毕竟诈骗不是在我们蓝塘发生的,他只是利用过一份与我们蓝塘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失效协议。我亲自率领民警去的省城,人去楼空,掌握的证据又不多,最后不了了之了。”
不能说他们不负责任,毕竟人家的话有一定道理,诈骗不是在他们辖区发生的。
既涉及到案件管辖权,又涉及到办案经费,还涉及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能去省城看看,能查查已经很不错了。
韩博介绍了一下凤仪的情况,通报专案组第六小组长丁晓霞正带人往三名市赶的消息,殷副局长表示会全力协助。
一个电话,整整接了40多分钟,但收获不小。
韩博把手机放一边继续充电,抬头道:“各位,蓝塘同行的话全听到了,各抒己见,说说想法。”
“韩处,现在至少可确定其中一个嫌犯在三名市从事过类似犯罪活动,可以确定在凤仪县实施诈骗所使用的图纸来自三名,这说明他们在三名市活动的时间较长,社会关系比较多,丁晓霞同志查图纸可以,查案可能不太在行,要不我们去一个人,把三名市作为重点。”
李副支队长的话有一番道理。
韩博沉吟道:“谁去比较合适。”
“我去吧,韩处,嫌犯的祖籍大多在东广,我们第三小组已经过去那么多人,我过去可以就近指挥。”石副支队长当仁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