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两位“同学”致歉,收拾好东西往公大赶。
通知来得太突然,运气不好遇上堵车,赶到单位已是两点半,蹑手蹑脚走进会议室,演示刚刚结束,部刑侦局、信息通信局和几位校领导正饶有兴趣听研发团队专家介绍。
“我们把这种追逃方式称之为‘网上通缉’、‘网上追逃’或‘虚拟通缉’,如果能够应用于实战,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全能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
一位教授不无兴奋地说:“我们这种追逃又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还有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的逃犯信息只会在系统内发布,仅供各级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民警……”
为什么有那么多逃犯逍遥法外,为什么明知道他们逍遥法外却不发布通缉令?
原因很简单,太多了,根本发布不过来。
如果有一个逃犯发布一份通缉令,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不用播放或刊登其它内容,满屏满版全通缉令。且不说这么发布能不能起到作用,就这么发布本身也不现实,会引起社会恐慌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公安多么无能。
毕竟十几亿的人口基数在这儿,违法犯罪分子自然不会少,如果按照美国的标准,在逃人员会是现在的几倍。
虽然是个“笨办法”,但必须承认是一个好办法。
一位领导笑道:“王教授,如果把‘网上追逃’应用于实战,意味着会吸收通缉的部分职能。将形成一个‘多警种’、‘多部门’、‘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局面。”
“差不多。”
王教授拍拍电脑,不无得意地说:“全系统共享全国范围内的在逃犯资料,刑警、治安民警、户籍警、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全可以比对,能大大提高抓捕在逃嫌犯的效率,大大节省基层办案单位的追逃经费。”
“笨办法”一样能收到奇效!
信息通信局的一位领导忍俊不禁笑道:“边应用、边实战、边推动信息化建设,我们怎么就想不到呢。冯局、顾主任,王教授,解放战争时我军曾用过‘没良心炮’,把国民党军队炸懵了,以为什么先进武器,以为多大口径的火炮。你们搞得这个数据库和比对系统,跟‘没良心炮’差不多,非常实用。”
他们二位说行基本上就没问题了,顾主任乐得心花怒放,很谦虚地笑道:“我们是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立足现有装备,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