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认尸启事》
内容:1997年4月19日晚,柳下河南港市思岗县良庄镇段(安乐市新庵县柳下镇段)河面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死者系女性,年龄18岁至30岁之间,体态较瘦,身高一米六三,长发,上身穿黄色衣服,左耳垂下有一颗痣。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从4月1日开始与家人、亲友、单位失去联系,并与死者年龄体貌相仿的情况或线索,知情者请速与邱警官联系。
落款“思岗县公安局良庄分局刑警中队”,联系人邱光辉,电话留了两个,一个刑警队办公室座机号码,一个是分局报警电话。
没配照片,太吓人,刊登出去会把读者吓坏的,报社也不一定让登。
韩博想了想,放下启事说:“邱指,不光我们思岗要登,新庵一样要登。最好复印几百张,在新庵、柳下、梁湾、柳北及我们良庄等周边地区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把网洒大一点,看能不能搞清其身份。”
“是,我今天不干别的,就干这个。”
“去吧,路上开慢点。”
打发走邱光辉,陈兴国敲门走进办公室,正站起身准备去茶几边跟他谈队伍整顿的事,手机突然响了。
老宁打来的,挂断用座机回,很正常的一个举动居然招来一顿鄙夷。
“你现在是局党委委员兼分局局长,一个月手机费能有多少,局里不报分局难道不能报?挂掉回,能省几个钱?把手机当b机用,也不怕人笑话!”
两个月前你不一样把手机当b机用么,有点钱就“嚣张”起来了,真有那么点“小人得志”。
韩博跟陈兴国做了个鬼脸,装出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说:“宁局,你城东分局财大气粗,我们怎么能跟你们比?本来就挺紧张的,又摊上一起命案,这两天是花钱如流水,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能省当然要省。”
命案,花点经费无所谓,关键能不能破。
面目全非的无名尸,不知道从哪儿漂来的,一点头绪没有,这种案子怎么破?
宁益安很庆幸尸体被人一竹篙拨到柳下河东岸,非常清楚“邻居”现在日子不好过,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立马岔开话题:“韩局,不开玩笑了,说正事。折腾一夜,在我们强大的政治攻势下,第二个收买被拐女孩的嫌犯,十分钟前在亲属规劝下投案自首,女孩安全解救出来了,小高和三台县局的同志刚送她去三台县人民医院做检查。按照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妇女的案件应由拐入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女孩检查完身体要带回公安局做笔录,洪大也要审问第一个收买女孩的嫌犯和介绍别人收买的涉案人员,把这边材料整好回去抓他们老家的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