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编制的“傻瓜办案”指南,居然能成为警校教材,韩博倍感意外,同时多少有些飘飘然。
著书立说,不能儿戏,搞不好会贻笑大方的。
韩博急忙道:“报告周处,那份指南有许多不足,从现在侦办的情况看,上面的许多侦查和取证手段太滞后。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补充整理,比如添加一些可供参考的案例。”
“可以,即将加入专案组的有省警校教研组的同志,你们有时间好好探讨探讨,争取在7月份前定稿,9月份开学前印出来,作为经济犯罪类教材使用。”
第211章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三层办公大楼,玻璃幕墙,大院子,大广告牌,大警徽,“人民公安”四个大金字……搞得比局机关还气派。
办公环境好无所谓,反正在犄角旮旯里没人来。只是一个派出所居然设刑警队,搞个刑警队居然一样正股级!
既然你们有刑警队,良庄镇就不要划入刑警四中队责任区。
现在不光职权重叠,好像还有权指挥四中队,局里竟然要求来良庄派出所接受任务,3点25打电话,4点半前必须到,火急火燎,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部下出去办案,中队就两个人,只能自己来。
面包车不在单位,站马路边没等到中巴车,只能请人开摩托车送,看见大厅门口的7号车,程文明就是一肚子火。
“程队,亲自来了。”
以前不愿意来,不愿意看见风头正劲的“韩打击”。现在几个所撤并,丁湖派出所的“死对头”全在这儿,程文明更不愿意来。
“我又不是局领导,有什么亲不亲自的。”
他瞄了一眼前丁湖派出所内勤老顾,没好气问:“到底什么任务,还要带换洗衣服,你们所长教导员呢?”
年轻气盛,目中无人,自以为多了不起,其实比王解放差远了,更没法跟我们所长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