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副校长点点头,又问道:“韩特派,听说遣返经费警务室出,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让那些买她们的、强奸她们的人出。毁人姑娘一生,他们应该赔偿。”
田工懂点法,抬头说:“不是有那个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帮她们请个律师,去法院起诉,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
韩博收起纸笔,苦笑道:“按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一般是赔偿实际损失,比如打胎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如果被告想减轻或从轻量刑,会想办法取得受害人谅解,在赔偿时可能会满足一下受害人的赔偿要求,但多不哪儿去。请律师要花多少钱,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最终又能获得多少赔偿?维权成本太高,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打拐一般以解救为主,尤其拐出地公安机关,他们到拐入地救出人就回去,别说帮受害人争取赔偿,由于经费关系,连追究买媳妇的人刑事责任都顾不上。”
第124章 “平安良庄”(四)
抓收茧的,抓买媳妇的,重罚帮着看外地媳妇的……法制宣传不到位,老百姓法制意识淡薄,不理解新任公安特派员,对公安有看法。
干部大多接受过系统教育,多多少少懂一点法,不但能够理解而且佩服,尤其良中良小教师(当时教师一样是国家干部),认为新任公安特派员比老特派员负责任,至少他上任之后学生比之前好管了,电子游戏厅取缔,想打都没得打,去玩桌球的也少了。
村干部不是很理解,但对警务室工作比较支持。
双方在许多事情上的利益一致,新任公安特派员重拳出击,不是“打击”他就是“打击”你,老百姓个个谈虎色变,各村在老卢授意下把组织“学习班”的消息搞得尽人皆知,谁也不愿意落到“吃人不吐骨头”的韩特派手里,秋统筹征收比往年容易多了。
良中良小、敬老院和几个有工程的村转下来,归家豪发现他在良庄真站稳了脚跟,拥有其他派出所长在其辖区内所无可比拟的威信。
更难得的是,与兄弟公安部门关系搞得非常好。
转完工地去柳下,柳下派出所宁所长热情接待,谈到柳下河大桥十字路口的截客、宰客问题,人一口答应联合交警和运管搞一次联合执法。
他们负责大桥西边,良庄警务室在大桥东边堵,堵住之后移交给柳下查处,一劳永逸解决这个不光良庄民愤很大,柳下人一样深恶痛绝的问题。
一回到警务室,小任示意接电话。
韩博走进接警台,接过电话捂住话筒问:“谁?”
“李特派爱人。”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