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特派员是老黄历了!
骑着自行车,腰里挎把手枪,一个人管一个乡,威风凛凛,人人敬佩。
可是时代变了,不再是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治安环境。再小的乡也十几个行政村几万人,一个人管得过来吗?
韩博欲言又止,吉主任解释道:“按规定,两万人以上乡镇应该建所,由于警力、经费和编制方面的原因,加之县里正在推行撤乡并镇,良庄乡一直没建。事实上不光良庄,全县仍有六个乡没派出所,公安工作一直由公安特派员负责。”
县里居然有六个乡没派出所,真头一次听说。
要是之前没公安特派员,可以叫苦叫难,关键之前有,人家一直干到生病住院。一个人管一个乡治安,压力山大,韩博不敢轻易表态。
“由于没建所,户籍管理暂时没移交过来,户口簿上依然加盖乡人民政府户口专用章,所以户籍这一块你不用管。刑事案件有负责那一片的刑警四中队,主要是治安。具体要做哪些工作,等办完手续去一下治安大队,程仁友同志在家,你们打过交道,好好沟通一下。”
刚才说过,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自己打自己嘴。
特派员就特派员吧,至少是“一把手”。
韩博想了想,又问道:“政委,经费呢?”
“什么经费?”
“办案经费。”
“小韩,我刚才说对你了解不是开玩笑,你治理整顿人民西路夜市,把夜市变成自收自支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一个月创收好几千;在党校培训期间也没闲着,天天去丝河派出所熟悉公安工作。有能力,有魄力,又注重调查研究,非常清楚我们公安机关经费有多紧张,现阶段只能自筹。”
“自筹?”
“先管乡里要,能要多少要多少,不足部分依法创收。跟其它所队一样,返还10。”
县里按人头给公安局钱,政法专项编制的正式干警都拿不全,到局里只剩70,事业编和合同制民警只有40,地方编一分没有,办案经费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