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死成。

四个人,死掉三个。

我没死。

我弟弟,布鲁斯·韦恩,替我去见上帝了。

去他妈的。

我怀疑那段时间我可能疯了,反正情绪绝对不太正常。我和阿尔弗雷德,两个仅剩的韦恩家族的人,一边互相伤害一边互相扶持,磕磕绊绊将那段艰难的日子走过去了。

事实证明,人不被逼到份上,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我杀了三个人,而这永远都不会是最后三个。

我依然憎恶这座城市,我想让她沉没得干脆一点,别再不上不下拖拖拉拉,让所有人都难过。

我得成为统治哥谭的人。然后她会在我的手中焕发新生。

就在这时,我对世界的认知步入第二阶段。

我的管家先生给我打造了一件,正常世界里面如果不是去漫展出s,绝对会被当成神经病的制服。

在那一刻我恍然大悟!这居然是个美漫世界!

怪不得会有哥谭这么离谱的城市!

那么我是谁?

我看着手里黑漆漆长俩耳朵的盔甲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