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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队伍渐渐变短,还剩下五六个人的时候,沈暮突然道:“同学们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剩下的题目我们明天再解决。”

几个学生都没有异议,只有正好轮到下一个的那人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无措的抱着练习册,脸上隐隐划过伤心的神色。

沈暮扫了他一眼,拿起公文包离开了。

对方受伤的神色在眼前划过,沈暮心中有些莫名烦躁。

他并不是刻意给对方难堪,这也并不是他一贯的作风,只是他实在不想再和对方打交道了。

而且他今天晚上确实有事。

大学里一个同班同学侯正奇今天过生日,请同在t市的同学吃饭聚会。

侯正奇是个二代,上大学的时候就比较高调,最近他爹刚把公司交给他管理,侯正奇终于大权在握,由“侯少”荣升为“侯总”,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于是借着生日的由头将老同学们召集起来,名义上是联络感情,实际上是想炫耀炫耀。

侯少奇自视甚高,普通同学他看不上,这次请的都是这些年在t市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沈暮作为高知分子的代表,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沈暮对侯正奇这人观感一般,对这种聚会也没多大兴趣,但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即使不喜欢,有些必要的社交活动也不得不参加。

沈暮驱动车子,去了尊典。

尊典是t市最高端的会所之一,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侯正奇却是这里的常客,财大气粗的把聚会地点订在了这里。

来参加聚会的同学有十几个,分布在各行各业,大家多年未见,彼此间相谈甚欢,有几个人如今也在商海中打拼,都想和侯正奇打好关系,觥筹交错间奉承不断:

“侯少上学的时候就是最出头的一个,多年未见,风采更胜当年啊!”

“哪里还是侯少,现在该称侯总了!我得先提前恭喜一声,侯氏企业在侯总手里必定会蒸蒸日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