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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伶大部分都是从贫苦人家的孩子选上来的,教廷给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保证他们衣食无忧,还能享受许多人的追捧,而他们同一阶层的孩子还在为一块面包发愁。”

唐泰斯揉着儿子的小肥脸,他眼里带着笑意,“我们西蒙真是太善良了。”

‘善良?’寄秋第一次听到这种评价,她感觉唐泰斯滤镜有八米厚。

“如果我在接受高等教育和努力填饱肚子之间选择,我也会选择当阉伶。”

寄秋轻声说道,她看着台上神情冷漠的男人,心中没有一丝波澜,那句不人道不是她产生同情,而是对比后世律法得出来的结论。

“别担心,我宁愿去码头搬货,也不会把你送到歌剧院。”唐泰斯看着小崽子认真的小脸,失笑地说道。

“那我也得有那种天赋才行。”寄秋对自己认知很清楚,她为了伪装身份,把嗓音磨练的比普通女孩还粗,更别提专门让自己嗓音变得圆润的男童。

唐泰斯并没有回答寄秋的话,他曾经睡不着的时候,贴心小盔甲给他唱摇篮曲,搞得他一晚上梦回伊芙堡监狱。

第一位歌手退场后,第二位阉伶走上舞台,台下的掌声比刚才还要热烈一些。

寄秋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这真的不是女人假扮的吗?”她看了一下手中的票据,这位阉伶叫乔万尼?格罗西。

舞台上的格罗西身姿妙曼,身穿洁白的古希腊长袍,头戴着金色的桂冠,举止有些羞涩。

寄秋靠着前排的位置,可以看到他眼神温柔,让人想起林间的小鹿,五官柔和清丽,即使你知道他的身份,也依然被他整个人所吸引。

“他好漂亮啊。”寄秋说道,她经历那么多世界,也找不出一个比格罗西还要美丽的男女,看着这张脸,都可以让人面不改色吃下几块黑面包。

“嗯。”唐泰斯也短暂地失神了一下,回过神来立马检查寄秋的状态,确认她眼中只是欣赏,没有别人眼中那种作呕的眼神之后,松了一口气,他的崽还是个孩子呢。

格罗西是这场歌剧《奥菲欧》的女主角优利狄玺,是一场关于希腊神话歌剧。

舞台上铺上了绿色的幕布,展现平原的场景。牧羊人和河川女神在平台第一层歌颂着奥菲欧和优利狄玺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