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寄秋点头同意后,他就放飞自我,选稿选的越来越大胆,但好在他还知道自己是给人打工,总是在边缘见好就收,就这样《每日趣闻报》在寄秋没有特别约束的情况下野蛮生长,几个月的盈利就买下了报社的上一层公寓,报社不再是最初只有一名主编两名打字员的窘境了。
现在不仅有主编,还有五名编辑,三名打字员,一名打杂。
清晨的阳光柔和不刺目,远处的树林间还传来清脆悦耳的鸟鸣。
不是星期四,但寄秋没有穿黑色的燕尾服,她穿着白裤和条纹衬衫,戴着一顶紫色的丁香帽,上面别满了白色的玫瑰。
“哇哦!”宾利对迎面走来的寄秋发出一声感叹。
“很奇怪吗?”寄秋压了压头顶的帽子,但帽檐上都是白玫瑰,她一时摸不到着力的点。
达西伸手帮着她正了一下帽子,“不,很好看。”
“你简直就像是从油画里跑出来了。”宾利摸了摸后脑勺,卷毛在他手中变得更乱了。
“啊,多谢夸奖。”寄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鼻尖,“我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行走的蛋糕。”
宾利和达西没有夸大事实,每一个路过的学生都忍不住对寄秋投以瞩目。
虽然她不是大美人,但从小就受到艺术熏陶的伊顿学生对于同性的美还是很有认知的。
人行道边缘的少年浅金色的卷发在阳光下变得更夺目,湖蓝色的眼睛衬着过于棱角分明的面容多了一丝柔美。
“我该去集合了,告辞。”寄秋掏出裤袋里的怀表扫了一眼,象征性的虚抬了一下帽子,没等宾利
和达西回复就脚步匆忙地离开。
“我们也该去观赏台了。”宾利把手中蓝色的康乃馨别到胸前。
“嗯。”达西点了一下头,他的康乃馨从出门前就别好了,而宾利则是把前一天晚上准备的康乃馨给了朋友,自己早晨现去买了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