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摸一只小奶狗一样。就像这两年里菲丽丝许多次对亚历山大做过的那样。
依莎看着眼前这熟悉的一幕,不知怎么的感觉有点违和。
当年漂亮的美少年,两年时间过去已经长大了不少,已经不算男孩子,而是能被勉强称为青年。甚至他的个子,都已经比菲丽丝要高上那么一点。
菲丽丝还这么摸他的头,合适吗?
依莎想起了两年前,两人在路边捡到病倒昏迷在地的亚历山大时,菲丽丝还反对救人来着。
菲丽丝觉得,亚历山大长得太好看了,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得离得越远越好。
后来虽然勉强同意依莎救他,但一开始还是打着养个几年,把男孩养成男人了就弄回原来重病的模样丢掉的想法。
没想到世事难料,两年时间相处下来,菲丽丝和亚历山大的关系竟然能变得这么好,实在是有些出乎依莎的意料。
菲丽丝和亚历山大两个,一个是依莎的小迷妹,第一个是依莎的小迷弟,都对她崇拜得不得了,成天一左一右的得跟着她。或许两人就是这么变成好朋友的?
也许他们之间还有更深的缘分呢。依莎想道。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亚历山大毕竟还只有十六岁,让他再长长吧。
依莎这样想着,暂把小迷弟和小迷妹的事情放到了一边,先去看望老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