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好看,他的手机里还留有着兰达以前发布的照片,甚至包括且不限于一些,他凭借自己的技术手段‘非法’从其他地方保存下来的,兰德尔少年时期拍摄的那些照片。

想到这里,迪克忽然发现自己的这个行为真的很变态,比他在兰达身上放追踪定位器还要变态。

某现役警卫干员:不怪我!真的不怪我!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的手就已经行动了!是手先动的手!

兰德尔注意到了夜翼短暂的情绪变化,但并不是非常在意,继续说道:“我要说的不是这个……你可能不太记得了,你以前也救过我一次。”

“九年前,在哥谭。”兰德尔看了他一眼,“那是我第一次去哥谭,对其他都没有印象了,只记得我们在餐厅遭到了攻击,被当成了人质,是你和蝙蝠侠救了我们。”

这种事在哥谭确实经常发生,九年前,那应该是迪克才当罗宾没多久的时候,他那时候满心都是夜晚跟着蝙蝠侠的新奇与痛扁那些罪犯的爽快,也记不起其他的事情了,“抱歉,我没印象了。”

“我猜你也不会记得,”兰德尔无所谓地摆了摆手,“我就是想要感谢你一下,当时我被吓到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还是你给了我颗糖果。”

他伸手在衣袋里拿出了一颗水果糖,“所以现在我和露拉——就是我妹妹——出门也总是会带上几颗糖。”

兰德尔把手摊到夜翼的旁边,“要吃吗?我现在已经吃不了糖了,这东西就像个护身符一样。”

迪克本想拒绝的,但是手一顿,又把糖接了过去,“那我也当护身符吧,谢谢。”

兰德尔咧嘴笑了一下,收回手的时候紧紧攒成拳,掌心上刚刚接触的地方也仿佛在发着烫,“我去年的时候,再去哥谭遇见蝙蝠侠,发现罗宾又变了,哎,你以前还穿绿鳞小短裤的,现在的罗宾都不这么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