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9页

根据大齐律,审案时,须“先尽听其言而书之”。

也就是说,主审官要给犯人先陈述案情的机会,哪怕是他的供词有假,也要让犯人把话说完,然后主审官再根据案情的疑点诘问犯人。

如果罪证明确,而犯人却拒不认罪,那么,主审官就可采用刑讯之法,比如杖责、夹棍等。

通常情况下,被刑讯逼供的犯人一般都是平民百姓,对于像韦远知这种出身尚书府的世家子弟,不看僧面看佛面,主审官通常是不会用刑讯手段的。

可现在顾玦就在现场,顾玦说打,京兆尹敢说不吗?!

满朝文武都知道新帝顾玦是个说一不二的主,独裁专断,根本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他的决策,顾玦的身上拥有那种如同开国皇帝般的霸主气质。

况且,京兆尹是个聪明人,他也看得出来,顾玦借着这件事不仅要彻查科考的漏洞,而且还要清理朝堂上的那些蛀虫。

而他就是新帝手里的那柄剑,他也没别的选择,不站新帝,难道还去站韦敬则吗?!

在极短的时间内,京兆尹心中就有了决定,“啪”地敲响惊堂木,朗声道:“罪证确凿,韦远知,你仍拒不认罪,死不悔改,来人,给本官杖责二十!”

衙役们得令,立即把跪地的韦远知拖了起来,然后让他五体投地地趴在地上。

接着,那粗实的水火棍一棍接着一棍地打在了韦远知的臀部上

“啊!”

“哎呦!”韦远知惨叫不已,臀部上传来的疼痛让他痛不欲生。

每一下都仿佛会要了他半条命似的。